今年我县启动了15个村的“三变”改革试点。
一、初步成效
1、推动资源变资产。一是推进农户土地林地流转。试点村流转土地0.61万亩、林地3.4万亩,农民取得流转收入251万元。岚皋光华农业公司对石门镇芙蓉村高山村组搬迁下来的土地林地进行全部流转,流转总面积2.26万亩,其中耕地1139亩,林地21475亩,流转期限为28年,一次性兑现农民耕地、林地流转费90余万元,近两年兑现农民务工工资92万元,使闲置的资源成为有效的资产,带动了农村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发动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织农户将0.85万亩土地和2.1万亩林地入股各类经营主体,实现联合经营。城关镇永丰村133户村民将488.5亩土地入股高丰林果种植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樱桃288亩、花椒200余亩,建10亩休闲垂钓鱼塘一处,建成了永丰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观光园。三是组织集体资源资产入股。共组织集体土地林地5270亩,村组集体积累资金105万元、资产171万元入股各类经营主体。
2、推动资金变股金。一是财政项目资金变为股金。将财政支持农业园区、乡村旅游发展的项目资金1850万元,折股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按约定取得收入。二是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变为股金。共整合产业扶持资金2550万元,支持试点村折股量化进行“三变”改革。三是扶贫资金变为股金。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5万元,其中700万元委托省供销集团入股龙头企业明富魔芋科技公司,并折股量化到发展魔芋产业的贫困群众,475万元折股量化到贫困群众入股其他经营主体。全国扶贫日这天,共为贫困群众分红44.75万元。四是将“5321”小额贷款变为股金。按照“5321农户分散贷款、企业集中使用、保底收益分红”的思路,在县农商银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选择石门镇双丰村、佐龙镇朝阳村进行试点,组织两村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349.45万元,委托县扶贫投资公司经营管理,按6%的年收益兑现报酬。五是群众资金和社会资金变为股金。共组织群众资金150万元,社会资金6500万元参与“三变”改革。民主镇新风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吸收农户土地、现金和劳务入股的方式发展畜牧产业,新风村一组共27户入股,其中11户采取现金入股109万元,16户采取土地和劳务入股41万元。约定按收益的40%给予群众分红,剩余的60%用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3、推进农民变股东。一是引导农民发展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新组建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6个,入社股东7216人。二是引导农民入股专业合作社。共有720户农民入股12家专业合作社。三是引导农民入股农业园区。共有900户农民入股省市县级15家现代农业园区。四是引导农民入股龙头企业。共引导1300户农民入股明富魔芋、金岚木业等8家龙头企业。通过以上四种方式,目前15个试点村共有16192人由农民变为股东。
二、主要做法
1、严把改革关键环节。第一,开展清产核资。各试点村由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试点村清产核资工作组,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以及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全面清查,核定资产总额,明确权属关系,建立试点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第二,民主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由群众通过民主评议的形式,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集体资产属村所有的,在全村范围内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属组所有的,在该组范围内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第三,合理进行资产股份量化。在通过清产核资确认量化资产总额、民主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以后,合理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折股量化到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头,明确每个成员的股份和股金额度,制定具体的《股权管理办法》,对股权的所有、继承、转让、赠与和收益分配等进行明确规定。
2、合理确定改革模式。一是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二是入股经营现有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园区模式。三是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四是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由扶贫局主导,将产业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群众,入股各类经营主体,并按股份取得收益。
3、强化改革过程指导。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指导。县上配套印发了《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等指导文件。并先后召开了全县“三变”改革座谈会、培训会和现场推进会,强化教育培训,夯实推进措施。三是严格规范运营。指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其它承接“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按照市场法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
4、坚持党建引领带动。县上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党建+集体经济+三变改革+农民群众”工作的通知》,对发挥党委在改革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农民利益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改革既在党组织的引领下沿着正确轨道前行,又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拥护。
三、重要作用
1、有利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过去在农业发展中,长期存在“分”得充分、“统”得不够的问题,导致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而通过股份合作这一形式,将各类资源资金入股到企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经营主体,有利于将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发展,变分散经营为合作经营,变小农经济为市场经济,从而推动农业组织化、规模化发展,实现“统”与“分”的有机结合。蔺河镇蒋家关村510户村民将2008亩耕地、9000亩林地,分别以每亩5000元和350元作价入股村魔芋专业合作社,按照保底分红模式,农户土地每年每亩可取得收益300元、林地可取得收益20元,合作社统一组织发展魔芋6000亩,建成了全国魔芋一村一品示范村。
2、有利于贫困群众增收脱贫。通过“三变”搭建的股权平台,整合各类资源、资金和项目,把贫困群众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有机连接起来,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今年以来,试点村贫困人口兑现股权收益65.5万元,贫困群众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收入83.6万元,进入企业、农业园区、合作社获得务工收入18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精准扶贫方略的落实。
3、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本次15个改革试点村中,共设置集体股1803万元,占股权量化总额的13.9%,按最低6%的保底收益计算,在进入收益分红期后可每年为集体增加收入108.2万元,平均每个村每年可增加收入7.2万元,村集体经济实现“零”的突破,并不断发展壮大,消除了“空壳村”现象。
4、有利于公共资源均等受益。将国家投入具有经营性质的项目和资金,按照一定比例折股量化至村集体和个人,入股各类承接主体经营分红,即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确保了项目村全体群众人均享有收益,实现了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解决了过去国家投入项目地(组、院落、项目主体)单一受益,村内其他群众,尤其是边远贫困群众难以享受项目带来实惠的实际问题。
四、有益启示
1、强化组织保障是核心。将“三变”改革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落实部门责任,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协调推进。各镇党委书记亲自上手,落实镇农业站具体负责,统筹用好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三委干部力量,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形成了全县一盘棋、合力促改革的整体格局。
2、取得群众支持是前提。坚持把群众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办,把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贯穿始终;坚持四议两公开,通过群众会、发放明白纸、利用手机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从改革方案制定、清产核资、人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选择承接主体进行全程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3、选准承接主体是关键。将选择和培育市场主体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落实农业、经贸、扶贫等部门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具有社会责任心的市场主体进行扶持培育。15个试点村认定明富魔芋公司、金岚木业、御口韵茶叶等8家产业化龙头企业承接“三变”改革,与孟石岭核桃现代农业园区、大道富硒柑橘示范园区等15个现代农业园区、45家农林场主进行了有效对接、入股经营,确保“三变”改革富有实效、群众取得更多收入。
4、完善工作机制是保障。通过建立县“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机制、联村部门包抓落实机制、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保底分红+按股收益的利益分配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产业奖补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工作落实。 (作者系中共岚皋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