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龄化现状及社会养老工作取得的成绩
1、老龄化现状。
全县总人口18.2万,60岁以上老年人30384人,占全县总人口16.7%,老年人口高出国际通行标准6.7个百分点。其中空巢老人13977人,失能半失能老人5469人,农村留守老人1276人,失独老人260人,五保对象2679人(集中供养904人,分散供养1794人),居家养老27588人。居家养老占老年人总数的90.8%,养老机构养老占老年人总数的9.2%。近三年比较,总体呈现出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速快、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的特点。预计到2020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33000人,将占全县总人口的18%。
2、社会养老工作取得的成绩。
养老机制基本健全。一是养老服务对象基本覆盖。建立了五保老人供养制度,制定出台了《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五保供养自然增长认定机制,做到了符合条件对象应保尽保。建立了普惠性养老补贴制度,按照《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全县 70周岁以上老人都足额发放了高龄补贴;建立了覆盖全域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二是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建成了社区老年活动室15个,社区老年协会21个。启动了《石泉县“孝老爱亲”三年行动方案》,推行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和优先办理)。老龄事业不断推进、努力规范、逐步提高、向好发展。
养老服务局面良好。全县建立了五保供养机构15个,供给能力900余人。建立社会化养老机构2个,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7个,建成并开展服务活动5个;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37个。
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一是成立留守管护中心。村一级成立了留守老人管护服务中心,采取村组干部“1对n”的方式结对帮扶,效果良好。二是发挥互助幸福院作用。以互助幸福院为平台,营造抱团取暖、互助养老环境,增加农村老人幸福指数。三是撬动民间参与养老。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化养老模式,促进养老服务多元化。
二、社会养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1、对养老工作需进一步重视。
一是对老年工作需更加全面认识、全面思考。面对老年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养老工作要走出“五保老人供养和农村高龄老人补助发放”的局限,要对全社会养老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要对全县快速递增的老龄化问题做出研判,还应高度重视诸如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深层次养老问题。二是敬老、养老、孝老正气需得到更大彰显。全县在推进孝道文化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工作不够深,措施不够有力。全社会对老年人关注度不高,敬老孝老责任感淡化,老人幸福指数被忽略;扭曲养老属性、混淆权益义务、少不养老等问题,在广大农村已成不能忽视的问题。三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养老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全县形成的独生子女家庭共计21571户64713人,在全县人口中占比达到了36%。现今这些家庭将相继步入老年行列,而其子女所形成的“四二一”(4个老人、夫妻2人、1个孩子)和“四二二”(4个老人、夫妻2人、2个孩子)特殊家庭结构,面临的养老已是一个凸显的社会问题。此问题,涉及面广人多,情况复杂,但已经形成客观实际,绕不开避不过,要解决。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基本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不足。全县五保供养机构共有15所,但区域分配未覆盖到所有乡镇。熨斗、曾溪、两河三乡镇无敬老院,给该三乡镇五保供养工作带来了难度。二是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不健全。目前县内养老机构服务还停留在能满足基本的吃住水平上,缺少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生活等配套服务。无论是追赶发展的养老事业要求,还是满足老年人养老期盼都有较大差距。三是老年活动中心不够规范。老年活动中心数量严重不足,覆盖面狭窄是最突出的问题。现有的老年活动中心存在类别不清晰,名称不规范,举办思路不清楚,管理不规范,活动不正常,有一定责任风险等问题,需要下功夫规范落实到位。四是社会养老服务缺项。在社会养老工作中日间照料服务空缺,需要积极补齐。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把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称之为“日间照料中心”,是一种典型的张冠李戴现象,应当正本清源,不可混乱。缺项可以补,张冠李戴就成为了乱象。五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难题急需破解。养老服务业成本高、摊子大、收益慢、风险高,而养老事业由政府大包大揽是不现实的,必须调动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刺激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需要政策撬动、政府支持。当前存在需要破解的难题,第一,建设养老机构需要得到民政、发改、规划、住建、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单位联合大力支持;第二,养老服务运营需要得到民政、人社、卫计、财政等部门单位的持续大力支持;第三,群团组织、社会爱心组织应积极关注和参与养老事业。
3、养老事业经费投入不足。
一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敬老院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所需经费省级负担30%,市县负担70%(市县按1:9比例分担);但在实际运行中没有得到切实保障。二是老年社会团体缺乏必要活动经费。全县各类老年社团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正常化程度高,部分社团还不定期参与对外交流和比赛活动,引领了老年群体和谐健康的发展方向,展示了县域对外的良好形象。老年社团期望能有专项活动经费予以支持或奖励。三是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存在看病难等问题。按照目前新农合政策,农村贫困户出院合规报销比例为100%,而一般农户为80%,起付标准为600元,对于临界贫困户的老年人“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时有发生。
4、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有待完善。
一是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目前全县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就近招收的临时工,且年龄结构偏大。从管理到服务各岗位人员,没有专业素养,不能满足养老工作要求,无法保证养老工作质量。二是养老机构服务队伍不稳定。由于养老服务尤其是老年护理工作环境特殊,责任重大,加之薪水一般,愿从事此岗位职业者少,养老服务机构招人难、留人难,从业人员不稳定矛盾十分突出。三是志愿服务缺乏有效运转机制。参与养老志愿服务的人员少,基本表现为志愿服务活动,临时性特点鲜明,缺乏长期持续有效的运转机制。
三、加快推进社会养老工作的建议
1、高度重视社会养老工作。
一是把社会养老工作纳入“三宜”石泉建设重要内容,与“三宜”石泉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实施,确保我县社会养老工作持续健康深入推进。二是高度关注老年群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新民风建设把“敬老、养老、孝老”作为第一道德教育、第一实践体现、第一检阅内容、第一表彰对象。在全社会率先形成新民风第一风“敬老、养老、孝老”之风。三是肯定独生子女家庭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关注30年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社会养老突出问题。石泉是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对于这一政策性导致的大面积社会矛盾,应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正确面对,解决这一问题也应率先有思考、有见地、有良策、有办法、有应对。
2、统筹协调完善体系。
一是要根据全县养老供给需求,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养老机构,以适应社会养老工作需求。抓紧解决基本养老覆盖盲区问题,积极解决现有养老机构配套设施不达标问题。二是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养老品质。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打造具备“医养康复”专业水平特色的养老机构,进而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三是要规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应当包含从老年大学、社区老年活动或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内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以此满足多层次老人的活动需求。这个概念应当明明白白,为此而工作的条理应当清清楚楚,不可“胡子眉毛一把抓”,更不可以张冠李戴“变色龙”。老年大学不可庸俗化、也不可神秘化,老年活动中心不可随意化、也不可严肃化,农村互助幸福院不可闲置化、也不可改变用途。要办好老年大学,满足相应老年层次的需求,引领老年群体续写余晖、聚合宝贵正能量;要规范好老年活动中心,使其成为广大老年人寻求沟通交流、相会爱好,其乐融融的最佳和谐社会单元。办好农村互助幸福院,提升广大的农村老人幸福指数,共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开放的成果。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组织实施等工作,需要按照上述提示规范落实到位。四是补齐日间照料中心空缺短板。日间照料中心顾名思义就是日间照看料理之意,是养老事业不可或缺的内容,应当鼓励支持认真办好,既可解决日间老人有人照料的问题,又能帮子女安心自己的本质工作,一举两得一方两便。这个中心应当是在政策撬动和政府持续支持下的社会力量主体举办的有偿服务养老法人机构。机构与服务对象是一种协议委托关系,机构作为被委托人在协议范围内对委托人负责,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民政部门要用好国家相关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尽快建成规范的日间照料中心。五是大力推动社会化多元养老发展进程。推动社会养老工作,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做到特殊养老对象政府保障,一般养老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多元多层次参与,使养老民生问题得到全面改善。推动社会养老工作,可以尝试出台土地规划利用、税收征管、公共设施配套、运营服务补贴等优惠政策;也可大胆推行PPP模式建设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养老服务的重点,民政部门要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单位,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努力开创社会养老工作新局面,为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三宜”石泉建设做出贡献。
3、落实经费加大投入。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养老政策,将应补助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费及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补助发放到位,监管使用到位,确保政府在支持社会养老工作中不缺位、不欠账。二是政府要预算适当经费支持合法老年社会团体开展活动。合法的老年社会团体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能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承和弘扬正能量;体现党和政府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光辉形象。建议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登记注册的合法老年团体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进行考核奖励补助。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为合法老年社会团体开展活动尽可能提供阵地方便支持,确保合法老年社会团体正常开展活动。三是关注农村低收入老年人,民政部门应在其医疗保障方面适时启动临时救助政策,提供及时就医方便渠道,尽可能减少其自费数额,减轻其经济压力;医疗卫生部门应加强村级医疗网点建设,改善医疗条件,让农村老年人小病不出村,同时大力开展农村巡诊活动,定期为农村老年人检查身体,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及时掌握其健康状况。
4、提升素质建好队伍。
一是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面规范社会养老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将社会养老专业服务工作的培训,纳入城乡创业、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体系,按有关政策落实培训补贴。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格上岗制度,提升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推动社会养老服务队伍走向专业化、职业化道路。三是将社会养老服务与城乡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氛围,转变就业观念,吸引更多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人社、编制、财政、民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为养老服务机构增设公益性岗位,设立护理人员岗位补贴,提高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设置一定比例的管理岗位事业编制,吸引有志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管理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有人进、留得住,从业人员队伍逐步稳定。四是规范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由人社部门牵头,以政府购买项目服务的方式,促成建立义工服务法人机构,建立“义工服务站+N个志愿者”模式,与养老服务机构结对包联建立长效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依托社区建立孝老敬老义工站,广泛倡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养老志愿服务。(作者系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