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煤是一种含碳少、发热值低的劣质无烟煤,又是一种低品位多金属共生矿。生成于古老地层中,由菌藻类等生物遗体在浅海、泻湖、海湾条件下经腐泥化作用和煤化作用转变而成。具有高灰(65%~80%)、高硫(2%~5%)、低碳(10%~25%)和低热(3.5~10.5MJ/kg)的特点。
根据“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和“放射性伴生石煤矿开发和利用对环境影响研究”资料反映,已发现由于石煤放射性核素比活度较高,在石煤开发与综合利用过程中使环境辐射水平增高和居民受照剂量增加。
2006-2009年,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工作,安康市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将稀土、铌/钽、锆石和氧化锆、锡、铅/锌矿、铜、铁、磷酸盐、煤(包括煤矸石)、铝和钒等11类矿产资源,作为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先进行初测,确定取样监测分析对象,再对总U(铀)、232Th(钍)、226Ra(镭)进行取样监测。调查中发现安康市伴生放射性石煤矿放射性水平较高。其中,某煤矿现场测量出全省最高值。
在石煤伴生矿的开发利用(开采、冶炼、加工、制造和使用)的过程中,会引起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迁移、浓集、扩散,造成放射性水平的升高,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污染。因此,石煤伴生矿与一般矿物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相比,除有重金属污染、酸性水以及生态破坏等共同点,还存在放射性污染的特殊性,有放射性污染防治特殊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二、安康市石煤伴生矿开发利用带来的放射性环境影响
安康市的石煤矿分布广,应用历史久远,曾是人民群众主要生活燃料,近年来还用于碳化页岩砖的主要原材料。这些活动,都可能导致其中所含天然放射性的富集,提高这些地区的天然辐射水平,对环境造成放射性污染。
石煤伴生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放射性环境影响通常有以下几方买面:
一是石煤伴生矿破土开采破坏了地表植被,造成伴生矿暴露,伴生矿物或矿砂随风或雨迁移,造成空气和水源的放射性污染;
二是石煤伴生矿开发利用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量太大,外排废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可能远远高于当地水体中的放射性浓度,也会超过国家控制标准要求;
三是石煤伴生矿的开发利用可能导致矿井、车间等室内氡浓度的升高,主要通过呼吸道对工作人员的健康产生危害;
四是石煤伴生矿的开发利用造成数量极其可观的废渣。部分伴生矿废渣已达到我国现行放射性废物标准,其它基本上都超过豁免放射性浓度。
五是利用石煤伴生矿物资源制成的产品由于在加工过程中,部分放射性物质被浓缩,产品的放射性含量比伴生矿原料高得多,如碳化页岩砖。这种含有较高放射性的产品流入社会,将对使用地的环境造成放射性污染。
三、加强安康市石煤伴生矿管理工作
1、增强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我市已于2011年批准成立安康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截至目前,辐射站工作人员已基本到位,具备放射性伴生矿的监管力量,能有效开展石煤伴生矿等的监督工作。待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资质,将更有利于开展我市的辐射环境监管工作。
2、加快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撑。由于,放射性伴生矿监管工作要求专业性强,技术水平高。当前,主要是要加强现有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的专业性培训,为开展放射性伴生矿的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3、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积极主动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对利用石煤原矿或废渣作原料生产产品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监测,避免不符合标准产品进入其它使用环节。
4、探索新的开发模式,提高石煤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率。由于,石煤是多金属共生矿,只是品位较低。安康市应积极跟踪国内石煤利用的新技术,特别是石煤发电、废渣利用等环保新技术的导向,提高其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5、改善能源结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宣传,提倡在农村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在城镇使用管道天然气、罐装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避免大量、长期将放射性伴生石煤矿作为生活燃料,而引起的放射性物质的富集、扩散等对人体的损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作者单位:安康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