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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至18万元

    作者:熊锋 时间:2008-03-24 07:25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支持广大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结合安康实际情况决定,适当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长期限由现行的18年延长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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