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市积极行动,安排部署,对全市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本次调待幅度为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第二个“三年连调”的第一次,调待坚持公平、效率和适当倾斜三个原则,让每个调整对象都能充分享受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公平方面,按原有养老金水平高低分段调整,对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群体进行了照顾;在效率方面,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可多领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在适当倾斜方面,除了普遍增加养老金以外,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0元,在此基础上,对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再增加10元。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另外,本次调待对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按年龄分段进行调整倾斜,年龄大的适当多增加,体现了对年老退休人员的照顾。同时,本次调待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也相应地增加了退职生活费。
调待工作开始后,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008年1月31日前将普调部分和除原工商业者之外其它倾斜群体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