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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盐务管理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制贩假冒伪劣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市区盐务局于近期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
4月16日开始,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到汉滨区周边乡镇开展检查。
4月23日,执法人员一行首先来到县河镇市场监管所,与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探讨了盐改后食盐质量安全工作,并就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安排,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用索证索票、委托监督抽检的方式手段,加大对食盐质量的监管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碘含量标签不符合我省规定及不合格盐品要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随后,针对县河镇农家乐比较多的情况,着重对农家乐用盐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起碘含量标准不符合我省标准的情况,进行了相应处理。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还在持续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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