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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8-005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5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8〕73号 公开日期: 2018-03-19 10:3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自2013年2月起,我市开展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计10250名行政执法人员顺利换发和申领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7〕38号)要求,现就2018年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换发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必须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因机构改革及执法岗位变动,导致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动的,可申请换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执法人员情况,分类统计,2013年内办理的行政执法证件到期需换发证件的执法人员,填写《陕西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因执法证件信息变动,需申请换领证件的执法人员,填写《陕西省申请换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于3月30日前将报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二)申领人员。新增执法人员,各单位应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领证人员资格逐一进行严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名单,并采集相关信息,规范填写《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附件3)、《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加盖本单位印章,于3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数码照片报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二、培训考试
      (一)培训考试对象。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到期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
      (二)培训考试要求。考试试题由省政府法制办提供,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成绩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公布。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组织工作。市直各部门到期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市上组织的法制培训考试,逾期未参加的,本年度不再单独组织培训考试。各县区执法人员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由各县区组织培训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从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该项工作按时保质顺利开展。
      (二)认真实施,落实责任。新版执法证件申领采取网络传输、网上申报公示、数据库管理查询方式进行,对执法人员信息、数码照片规格(附件5)、证件编码(附件6)等要求较高,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积极配合申领、培训和考试工作。
      (三)加强管理,规范执法。各县区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内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资料,到期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尽快组织换发,作废的旧版行政执法证件要及时收回销毁,务必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执法。

      附件:1.陕西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rar
         2. 陕西省申请换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统计表.rar
         3. 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rar
         4. 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rar
         5. 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照片技术要求.rar
         6.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rar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8〕7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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