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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一站式”结算服务连通部门业务办理“最后一公里”

    作者:王绍毅 吕莉 时间:2018-01-05 17:46 来源:白河县 字号: 打印

      为切实方便群众,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健康扶贫工作,白河县合管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结算窗口,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业务,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简化报销流程,参合群众住院后可及时获得相应的补偿与救助。“一站式”结算窗口的开通,解决了原来住院患者费用报销跑几个单位费时又费力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从2006年开始,白河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即时结报制度,即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就可以立即在所在医院办理新农合补偿兑付手续。但合疗报销后,符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仍需个人到保险公司、镇民政所进行申请报销,程序繁琐,往返跑路。为解决此问题,白河县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白河县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及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在县域内公立医院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置“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实行“一揽子”告知、“一门子”受理、“一站式”结算。参合患者按照“保险在先、救助在后”的原则,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民政医疗救助机构、政府专项医疗救助机构提供依次同步结算服务。一是县域内公立医院“一站式”结算。参合患者在县域内住院,完成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后,符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专项医疗救助标准的,由院方与患者依次同步即时结算,县合管办(含政府专项医疗救助)、保险公司、县民政局按月与院方结算。二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结算。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新农合报销(含民政医疗救助和政府专项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报销窗口,进行“一站式”结算。
      参合患者在白河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继续实施新农合“直通车”报销制度,患者出院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及时督促住院患者提供相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程序规定,办理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专项医疗救助业务。参合患者在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程序规定,办理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政府专项医疗救助业务。
      参合患者只需要带上户口本、合疗本、合疗缴费发票、银行存折、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即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一站式”结算窗口自2017年12月1日开通以来,共办理报销业务约500余人次,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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