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整治重点内容,安康市食药监局从8月10日开始,精心组织、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领导,细化实施方案。一是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食安办主任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在认真研判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安康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专项整治的任务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有力推进、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落实责任,层层组织发动。一是组织市食安办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二是指导督促各县(区)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宣传氛围到位。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市直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限期整改到位率100%,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重拳出击,整治突出问题。一是针对非法会销隐蔽性、流动性强的特点,市食药监局主动出击,联合整治,在8月中旬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促销及虚假宣传“猎狐”行动,在短短一周时间,共查处10家涉嫌保健品非法促销及虚假宣传单位,立案查处8家,现场扣押问题产品185件、广告传单及报纸100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打响了我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枪”;二是上下联动,深挖线索,利用城区已建成的市、区、办、社区四级联动的“保健食品安全服务网”,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监管优势,挖掘非法会销窝点依法查出;三是全市网络食品销售者进行逐户排查,建立监管档案,对发现无证销售、销售过期食品、发布虚假信息、经营禁止性食品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强化宣传,营造共治氛围。一是综合运用省局和市局网站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市政府网站、《安康食药监管》微信公众号,以及《安康日报》“食药安全在行动”专题版面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案件公开等信息,接受安康电视台采访,专题报道“猎狐行动”,受到公众的关注和点赞。二是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保健食品消费意识,认清会议营销的本质,避免上当受骗,市局共举办8场“关爱老年健康,普及健康知识”讲座,参加讲座人数共计1000余人;三是在城区主要街道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语,在社区报刊栏张贴非法会销宣传画,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利用“科普宣传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加强保健食品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发放《保健食品安全知识手册》15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
成效显著,震慑违法违规。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市出重拳、零容忍,咬住顽疾不放松,建立多方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畅通举报、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验、典型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夸大宣传、非法营销的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50人次,开展宣传活动21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1400余份(条),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专题报道15篇;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家,责令整改4家;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868家,责令整改51家;检查宾馆、酒店及其他会销场所35家次,受理保健食品会销投诉举报8起,取缔会议、讲座形式违法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11起,退还举报人所购产品款项15余万元;立案查处案件30件,查扣违法食品、保健食品34件,涉案货值14.27余万元,收缴违法宣传资料2000份,累计罚款金额14.53余万元,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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