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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政办发[2017]124号)文件,市红十字会作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传达该文件精神。
该预案指出,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市红十字会作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35家成员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并组织其参加伤员的现场急救、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好救灾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工作,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平利、汉滨等县(区)相继发生暴雨洪涝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巨大损失,市红十字会迅速向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并请求援助,先后争取共计近40万元棉衣、棉被等物资用于救灾,还自筹3万元及调拨帐篷等发往灾区。同时,市、县(区)红十字会每年都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开展若干场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紧急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下一步,安康市红十字会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职尽责,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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