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持之以恒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全县上下营造勤奋务实、崇廉尚俭、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9月1日,镇坪县委召开十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为政不为”专项整治目标是以整治“懒、散、庸、混”为重点,着力解决全县各级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不敏锐、精神不振奋、责任不担当、工作不落实、行为不亲民、自律不严格等“为政不为”问题,做到治懒强劲,治散强纪,治庸强能,治混强效,切实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干部队伍,为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奋力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此次“为政不为”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及全体干部(含临聘人员),村(社区)组织及干部。专项整治活动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配合,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为责任主体,通过“四治四强”,集中开展的为政不为专项整治。从2017年9月1日开始至2017年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阶段、查摆问题阶段、限期整改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县纪委将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重点抽查,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测评,对各镇、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社会评价,社会评价排名后三位的将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县上将派出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
目前,各镇各部门正积极传达市县会议精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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