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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公共投资审计实施办法

    作者:胡阳 时间:2017-08-28 09:00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打印

      近年来,位于秦巴山区的安康市经济增长快、发展变化大,然而“相对较快”的经济增速并未改变“相对滞后”的发展现状。市委、市政府为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把加大公共投资项目作为重头戏,但公共投资存在十分严峻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市场,2017年8月,市政府制定了《安康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从2017年9月1日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市审计机关用审计制度进行治理公共投资市场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早在2012年,安康市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安康市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该办法实施五年来,全市核减工程多计工程价款和挽回损失浪费资金共计25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反响,该规范性文件因实施时间到期自行废止。在实现“追赶超越”的新形势下,公共投资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涌现,很多问题需要通过审计制度来解决、完善,为保障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总体目标顺利实现,市审计局重新起草了《安康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并征求人大常委会及市直各部门意见,报市政府严格审查后批准施行。
      新办法着眼安康市经济发展全局,顺应市场对审计监督的客观需求。一是将社会融资建设的公共投资项目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覆盖了审计监督盲点;二是将审计重点放在对市场的规范和治理,用审计制度治理公共投资领域招投标等一系列疑难问题,破解改革难点;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四是明确对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是复核把关,审计监督建设单位在履行合同中是否存在公共资产损失;五是将审计机关聘用社会中介机构,交由建设单位自行办理政府采购,完善社会中介参与审计工作程序;六是对限额以上项目全覆盖审计,对重大项目有重点实施跟踪审计,由点及面,点面结合,标本兼治,达到宏观管理的效果,促进我市公共投资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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