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白河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河段水质监管;转变发展方式,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证水质,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形成水质保护强大合力。建立“河长+警长”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督查力度,提升严格公正执法水平,集中抓好重点环境突出问题的拉网式排查与整改,营造依法管水、治水的法治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江河沟深入推进河长制,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社区)三级河长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环境管理保护责任机制,不定期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让江河沟管理保护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关爱江河、保护江河的浓厚氛围。目前,该县已确定河(沟)流监测断面17处,每月及时对监测断面水质监测一次,并将监测结果纳入各镇、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严格查处,提高群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20日,白河县政府牵头,县水利局会同公安、环保、住建、海事等相关部门在城关镇安坪村将近期收缴的迷魂网、电网、电瓶、升压器、电机等捕鱼渔具近200件,进行现场集中销毁,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提高群众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今年3月份以来,白河县水利局已接群众举报53起,查处非法捕鱼案件16起,在白石河、冷水河、汉江船只中收缴的小型打(电)鱼器、捞兜、网杆、电机、蓄电池等电鱼、捕鱼设备均已在本次活动中全部集中销毁。此次集中销毁非法捕鱼渔具行动,严厉打击了毒鱼、电鱼、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保障了汉江水质安全,维护了汉江水生物生态环境。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齐心协力打击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该县建立了有奖举报激励措施,重拳打击违法捕鱼行为。
完善监测措施,实现全覆盖监测。在汉江白河段沿“316”国道及县境内汉江主要支流、水源地等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42处并接入水利(防汛)系统监控平台,实现了汉江河及其主要干支流视频监控的全覆盖。
加大污染企业排查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及环保大练兵活动,严格管控涉污企业,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现象,截至目前,县境内所有企业都按照相关规定建设有污水处理池,做到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县境内所有备案的畜禽养殖企业均未在河道设置排污口,所有畜禽粪便污水经过沼气处理用于制造有机肥,未外排;农村散户畜禽养殖粪便、污水采用堆肥的方式予以处理,肥料用于农村耕地。同时,积极督促畜禽养殖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严禁污水外排。
加快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做到雨污分流、污水全收集。进一步规范县城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逐步建立垃圾分类和定量收费制度。积极发展循环产业建设,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以环保科技应用和技术集成,推动企业科学治污。截至目前,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营持续稳定,规范达标,汉江下卡子(出陕)断面、白石河入汉江断面、汉江前坡断面水质始终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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