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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河县扎实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检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时、公平、公正,杜绝虚报、冒领、多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制定下发了《白河县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检时间、年检对象和年检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夯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工作。
严格程序,加强核查。在年检过程中,对享受待遇人员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面对面逐人比对开展年检,杜绝弄虚作假。对行动不便者主动上门入户年检;对于居住在外地的待遇领取人员,收集其生存状况证明,并填写待遇领取人员年检登记表(写明其居住地址、电话号码)、待遇领取人员年检汇总表。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享受待遇资格的人员,按停发养老金程序及时办理报停手续;对个别事实不清,情况不准的人员,专题进行核查检查。做到100%见面,100%核查。
加强抽查,保质保量。该县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在各镇、村(社区)全面年检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同时将上报死亡人员与卫计、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以确保年检的准确性和年检质量。
排位通报,提高成效。年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对年检对象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公布各级经办机构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年检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镇村,将进行排位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年检工作纳入各镇的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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