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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驻村帮扶制度落到实处

    作者:王晓军 时间:2017-05-12 08:38 来源:平利县 字号: 打印

      日前,平利县纪委监察局、平利县脱贫攻坚办公室发出《关于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迅速落实驻村帮扶制度,对于5月15日前驻村人员吃住在村的硬件解决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未严格执行驻村帮扶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驻村人员的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驻村帮扶制度流于形式的,不仅要追究驻村人员的责任,还将严肃追究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通知》指出,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4月24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5月4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制度,切实发挥驻村帮扶作用,扎实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的要求。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必须专人专驻帮扶,所在单位不得擅自召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务必吃住在村,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实行每天24小时驻守帮扶岗位,每个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严禁“走读式”驻村。二是迅速协调解决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的硬件问题。由派驻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会同镇村认真解决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驻村的住宿、就餐等硬件问题,务必于2017年5月15日前解决到位。三是强化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对驻村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加强管理激励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严格落实驻村考勤日考日签和工作日志过程留痕,确保真驻真帮。四是认真落实驻村工作的关怀保障机制。各帮扶人员派驻单位要按照《安康市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足额落实第一书记经费。参照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落实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按规定报销有关交通费用,切实解决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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