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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作者:汪珺 时间:2017-04-21 14:40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打印

      为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思想基础,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督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各县区先后在白天鹅广场、石泉樱花广场、旬阳中心广场等人群密集地举行了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点、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宣传活动。据统计,活动期间展出展板共200余块,发放资料共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共计400余人次。二是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在设置普法专栏、橱窗,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形式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通过移动普法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广播等平台对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并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在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活动期间,先后邀请市公安局反恐支队与市国家安全局的相关负责人制作了《反恐怖主义法》与《国家安全法》宣传专题节目,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安康人民广播电台联合推出的《法治之声》普法广播栏目播出6期次。三是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宣传。为切实增强广大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把国家安全教育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利用“三下乡”、“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白河“桃花节”等活动契机,出动宣传人员、宣传车,大力宣讲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普法讲师在“4.15”前后深入机关、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了《国家安全法》专题讲座。四是大力做好内部教育。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通过一系列普法宣传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了公民、组织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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