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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高压态势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石泉县安委办与县广播电视台联合设立石泉县“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台”。
石泉县安委办根据各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省市县安委办检查督查发现安全隐患,通过整理汇总,每月在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曝光安全隐患1至2次
被曝光的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必须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按期整改到位,并在完成整改后,向督办单位书面报告,要求组织验收销号。收到隐患单位验收申请报告后,督办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县安委办备案销号。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确定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设立安全生产曝光台增加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社会成本,强化了镇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社会大众对安全生产隐患的监督意识,对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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