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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推进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

    作者:周本红 康杰 胡明珍 时间:2007-05-08 09:44 来源:平利县政府信息网 字号: 打印

    平利县社保经办中心在努力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针对破产、困难企业的退休和在职人员就医难、看不起病的现状,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据有关医保政策,积极探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妥善解决不同层次人员的参保问题,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一是降低门槛,单建统筹帐户,解决困难企业退休和在职人员住院及大病医保待遇。县经办中心深入困难企业调查摸底,结合县建司实际,依据《安康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按照在职人员每年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退休人员按工资总额4%为缴费基数,将县建司220人(含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看不起病的问题。
    二是对破产企业退休职工采取按年退休费的6%,一次性缴纳十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县破产企业电机厂现有的退休人员66名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待遇上实行单建统筹帐户,住院医疗费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此办法既解决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就医问题,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对改制企业采取设立最低交费年限,将粮食企业2006年改制后的内退和退休人员纳入医保,使211名内退和退休人员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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