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关于农村户口分户的政策咨询

    信件主题: 王先生-关于农村户口分户的政策咨询
    来信人: 王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04月23日 来信编号: WZ202104240001
    信件内容: 本人已婚且生育一女,户口与父母、哥哥(已婚未育)、女儿,奶奶在一个户口本上,本人没有自己的房子,长期在宁波租住打工,想分户(含自己、妻子、女儿),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信件回复: 汉滨区:收到王先生咨询的问题后,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王先生将办理流程及洪山派出所户籍室联系电话进行了告知,王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1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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