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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陕西安康市宁陕县育儿假落实情况
信件主题: | 王先生-陕西安康市宁陕县育儿假落实情况 | ||||
来信人: | 王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来信编号: | SZXX956109002504251948819481 |
信件内容: | 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5月25日修订)中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四十五条中,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十天的育儿假。但是在宁陕县没有此政策,在此咨询是只有在西安工作生育才会有育儿假还是陕西省内各市县都有育儿假政策,或其他政策? | ||||
信件回复: | 经与王先生联系沟通,了解到其因妻子在宁陕县工作,想了解相关政策情况。已向王先生反馈: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宁陕县都应严格遵照执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宁陕县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