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核实交通补贴政策

    信件主题: 胡先生-核实交通补贴政策
    来信人: 胡先生 来信日期: 2022年06月11日 来信编号: DH202206110608
    信件内容: 我是梅花石村※组的村民(非贫困户),长期在外务工,现想了解五里镇的非贫困户是否可以申请享受2022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希望相关部门核实予以答复。
    信件回复: 汉滨区:按照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户和“三类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汉区人社发〔2022〕142号文件精神规定:一、申报条件及标准:2022年度,汉滨区(不含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年龄在16-60周岁,有劳动力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实现转移就业并持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报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生活补贴,省外500元,省内市外务工的每人补贴400元,市内(安康市境内)务工人员每人补贴300元,每人每年补贴一次。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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