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核实超生罚款退还问题

    信件主题: 张女士-核实超生罚款退还问题
    来信人: 张庭勤 来信日期: 2022年03月13日 来信编号: DH202203140663
    信件内容: 2010年,我的弟媳生育了第三胎,当时按照政府要求缴纳了1万元的超生罚款,目前国家提倡家庭生育第三胎,现想了解自己弟弟前期缴纳的超生罚款是否可以退还,若可以,请告知如何办理。
    信件回复: 汉滨区:经核实,目前暂时未收到关于退还计划生育罚款的政策文件,故不能退还罚款,请您理解。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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