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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镇(恒口示范区)纳入全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

作者:佚名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5-08-19 16:08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决定在全省4个镇开展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我市恒口镇(恒口示范区)名列其中,这是恒口继2012年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之后,又一次在省级以上层面的战略规划定位。
  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为期5年,动态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旨在通过赋予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试点镇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要素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措施,加快培育一批实力较强、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的镇级市,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意见》明确了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产业发展特色化、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辐射引领协同化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我市将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试点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加强组织实施,切实放权让利,按照“一年一个样、五年大变样”的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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