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紫阳县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定(申报人员)

    信件主题: 郭先生-紫阳县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定(申报人员)
    来信人: 郭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来信编号: WZ202104010002
    信件内容: 请问办理紫阳县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定(申报人员)需要什么办理材料?材料我带电子版的可以吗?
    信件回复: 紫阳县:根据《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禁止在汉江、丹江流域通过水路运输油类、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所以我县不开展此项行政许可业务。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紫阳县
    回复时间: 2021年04月02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