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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商铺出租需要交税
信件主题: | 陈女士-商铺出租需要交税 | ||||
来信人: | 陈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 来信编号: | SZXX9561090024122336855 |
信件内容: | 我在天贸城购商铺一间,原来委托天贸城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因公司收到租金迟迟不返给我,我想收回来自己出租,出租的收入还不够付银行的利息,更别说还本金,请问有关部门商铺的租金需要交税吗?交多少? | ||||
信件回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个人出租商铺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出租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安康高新区 | ||||
回复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