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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
信件主题: | 唐先生-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 | ||||
来信人: | 唐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4年09月21日 | 来信编号: | SZXX9561090024092135462 |
信件内容: | 本人目前在深圳工作,短时间内会继续在深圳工作。在高新区天一城市之光商业贷款买了房子。想咨询如何将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额度转移到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便我后续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 ||||
信件回复: | 异地转移需职工在安康先建立个人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后,方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转移接续自主办理异地转移。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