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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旬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咨询
信件主题: | 马先生-旬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咨询 | ||||
来信人: | 马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310170027 |
信件内容: | 请问,旬阳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事项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 ||||
信件回复: | 旬阳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是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的户籍为我市城镇、农村户口。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符合条件对象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和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市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旬阳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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