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生育二胎能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信件主题: 汪先生-生育二胎能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来信人: 汪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来信编号: SZXX202006190005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陕西省平利县的一名农村教师,由于妻子没有稳定职业,身体不好,在今年5月份又生育了一个二胎,家庭经济很困难,最近听闻有的省市生育二胎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我想咨询本地区可以吗?
    信件回复: 平利县:依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我市生育二胎暂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平利县
    回复时间: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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