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咨询特殊慢性病报销限额

    信件主题: 汪先生-咨询特殊慢性病报销限额
    来信人: 汪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来信编号: DH202009220260
    信件内容: 汪先生患有糖尿病,治疗需使用胰岛素,已申请办理为特殊慢性病Ⅱ类,2020年9月22日,汪先生携带资料在安康市中医医院医保窗口报销时,工作人员告知特殊慢性病Ⅱ类每年最高报销1000元,但汪先生表示2019年此病症报销限额为2000元,现想了解2020年最新的特殊慢性病Ⅱ类报销限额,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信件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我局已联系汪先生,安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高血压)报销限额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0%。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0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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