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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劲动力

——我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阶段性成效回眸

作者:董良军 时间:2016-10-10 11:32 来源:安康日报 【字体: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全面优化金融环境,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支持配合的良性互动,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显著,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进程,为奋力追赶超越注入强大动力。

金融扶贫环境进一步优化

  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032.71亿元和547.2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6.8%和20.96%,存贷比提高到53%。
  保险保障功能持续增强。全市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8.7亿元增加到2015年23.07亿元,保险深度达到2.99%、密度870.57元/人。
  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等功能完备、运行稳健的金融体系和发展格局。全市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8个市级金融机构、7个县域农商行、3 家农村信用社和1家村镇银行共472个网点,保险法人机构达到26家97个网点,证券营业部发展到4家。
  地方性融资机构发展迅猛。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分别达到22家、5家和11家。以市发展投资集团为主体的政府融资平台快速发展,所属的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和财信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全省最大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5年末,22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24.92亿元,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11.73亿元,11 家典当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2.07亿元,地方性融资机构给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占到了三分之一。
  金融支持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各金融机构不断提升金融支撑能力,为脱贫攻坚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47.2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414.09亿元,短期贷款余额129.7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9亿元。在2015年度全省101家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市9家农信社(农商行)进入前十名,被省联社授予“标兵单位”称号,成为该奖项设立以来年度获得“标兵”数量最多的地市。
  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安康市金融机构及地方性融资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规范、推动金融工作力度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明显增强,2015年末我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135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24.67%,近1/4的贷款是通过信用方式获得。

金融扶贫产品不断创新

  我市创新了旬阳“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宁陕“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平利“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房抵押贷款”模式、安康茧丝“订单+信贷+期货”贷款模式、国开行“生猪产业链贷款”模式、“园区+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金融”模式等,其中旬阳“小额信用贷款”模式曾得到来陕调研的原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及人总行的充分肯定,目前已在全省推广。创新产品贷款余额达到148.4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4.21%,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到105.56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4.32%,受益农户达到21.51万户。
  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向省政府、人总行和邮储银行争取,探索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试点、邮政储蓄银行信贷扩面试点,提高金融发展和服务的针对性。先后在旬阳县开展“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在石泉县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创新示范县”、在宁陕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在月河川道(包括汉滨区、汉阴和石泉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培育示范带”创建试点工作,大力引导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四型”金融扶贫体系逐步建立

  我市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印发了《安康市农村金融扶贫实施方案》,通过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与金融机构使用的人行征信系统相关数据定期整合,共同建立和完善贫困户信用档案;支持各县区财政设立扶贫信贷担保基金或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充分发挥互助资金协会的区域性融资平台作用,利用现有互助资金协会的财政扶贫资金和捐赠资金组成的资本金作为担保基金,扩大扶贫放贷规模,着力构建普惠覆盖型、发展激励型、带动支持型、辐射合作型“四型”金融扶贫体系——
  普惠覆盖型:由政府主导,为因积极发展有贷款需求的在册贫困户进行担保,对其5万元以下(含5万元)、3年以内(包括3年)的贷款免担保、免抵押,使用扶贫财政资金给予全额贴息,“一卡通”到户;对通过发展产业已脱贫的户再延续3年贷款贴息扶持。
  发展激励型:对由贫困户、陕南避灾扶贫搬迁户发展起来的和在原料、基地、劳务、流通、生产等环节带动贫困户5户(人)以上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对其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贷款,根据发展和带动情况,采取“贷款人先结息、政府再贴息”的办法,按贷款额度的7%给予一年期贷款贴息奖补。
  带动支持型:对由贫困户、陕南避灾扶贫搬迁户发展起来的和在原料、基地、劳务、流通、生产等环节带动贫困户20户(人)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对其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贷款,根据发展和带动情况,采取“贷款人先结息、政府再贴息”的办法,按贷款额度的5%给予一年期贷款贴息奖补。
  辐射合作型:对在原料、基地、劳务、流通、生产等环节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的扶贫龙头企业,对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贷款,根据发展和带动情况,采取“贷款人先结息、政府再贴息”的办法,按贷款额度的5%给予一年期贷款贴息奖补;对贷款额度在1000万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扶贫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中省给予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实现贫困户“5321”(5万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全额贴息)政策全覆盖。全市建立风险补偿金5500万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6.05亿元,扶持贫困户15000余户。

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得以创建

  按照中省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创建要求,我市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及时制定了《安康市建设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工作方案》,搞好政府需求和金融机构政策对接,建立金融扶贫、财政扶贫、社会扶贫三方融合的扶贫机制;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和重点领域贷款品种创新,结合脱贫攻坚规划,推进“扶贫搬迁贷”、“特色产业贷”、“整村推进贷”、“乡村旅游贷”、“龙头企业贷”、“教育卫生贷”、“电子商务贷”等贷款项目落地,推进“七个一批”脱贫措施落实。  
  市上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监分局、农发行安康分行、农业银行安康分行、中国银行安康分行、工商银行安康分行、建设银行安康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分行、信合安康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验示范的具体指导、综合协调、总体规划、政策落实等工作。成立了市、县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公司,落实注册资本金1.5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落实5000万元、各县区财政平均落实1000万元),承接政策性扶贫贷款和各类扶持资金,明确农发行安康分行为扶贫开发贷款主办行。
  先期启动搬迁贷款,已获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25亿元,累计放款16.26亿元。国开行陕西分行成立项目编报指导组,会同市、县区干部一起集中办公,围绕贫困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环境整治、校舍危房改造等重点,梳理包装了4100个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获批贷款39.6亿元。与农发行安康分行集中办公,抽调30多名干部,编制梳理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搬迁扶贫、旅游扶贫项目200多亿元,积极探索“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的扶贫模式,实现普惠金融足够普及、特惠金融足够精准目标。

 “865精扶工程”全面实施

  为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金融精准扶贫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我市进一步制定了《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安康)实施方案》,全面实施金融精准扶贫“865工程”,开发和使用好“政策贷、贫困贷、信用贷、项目贷、搬迁贷、扶智贷、就业贷、康复贷”八项信贷产品,实施“货币工具通、农村金改通、支付结算通、互助资金通、涉农保险通、金融教育通”六种信贷服务,完善“‘三县一带’金融创新扶贫示范试点、扶贫开发主办行、贫困户差异化评级授信、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优化信用环境”五项金融机制,创建秦巴特困连片地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不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支持力度。2016年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扶贫办批准我市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为奋力追赶超越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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