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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的核发及加注办理材料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6-99780 | 发布日期 | 2016-07-17 10:08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普通护照的核发及加注办理材料 |
1、制证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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