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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通知简报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22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12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6〕211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9-13 10:44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16〕1 号)要求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准确、高效报送工作信息,是做好本次大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本次督查的重点任务和各自的职责分工,在深入扎实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特色亮点,全面梳理存在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既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又要及时灵通工作信息,着力营造促发展、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报送工作信息的重点:①做好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的工作部署情况;②围绕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个方面23 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亮点;③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及创新创优情况;④推进整改落实的具体做法和成效;⑤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高质量编报信息。大督查期间,各县区每天至少要报送2 条信息,各部门每天至少报送1 条信息。从即日起,各县区、各部门每天18 时前要将信息报市政府督查室(3212511)。由市政府督查室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督查室。本次督查信息报送情况市政府将予以通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6〕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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