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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全市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生态环境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2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19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二十五期 公开日期: 2016-09-06 08:24
    有效性 有效

    全市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2016年8月上旬,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十县区及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夯实责任。各县区和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 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本地区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汉江水质保护等重点环保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任务,积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重点项目有序推进。5 个省考重点减排项目完成 2 个,在建3 个;48 个纳入省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完成34 个,在建14 个,项目完成率达71%。38 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25 个,完成率达65%。淘汰黄标车905 辆、老旧车411 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1%和111%;拆改锅炉24 台,完成年度任务的53%。网格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共划分网格化管理单元1993 个,其中一级网格11 个、二级网格152 个、三级网格1830 个,网格单元及责任人等监管信息已进入市南水北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信息系统。
      (三)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上半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10 县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133 天,其中镇坪147 天、旬阳143 天、白河142 天、宁陕141 天、紫阳134 天、岚皋132 天、平利128 天、汉阴118 天、石泉110 天。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36 天, 优良率75%,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6 天,重度污染天数减少9 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3 微克/立方米、56 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0.8%、11.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状况在全省排名第一,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全市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汉滨区:32 台燃煤锅炉未完成拆改,高速路、国道沿线的8 家粘土砖厂“冒黑烟”问题未整改,6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未开展;瀛湖湖泊生态治理项目总体进展缓慢,滞留资金量大;安康江南、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缓慢,江北污水处理厂每天仍有3600 吨污水溢流进入汉江;大竹园镇七堰家园农业工贸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干清粪堆放场;281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中心城区垃圾卫生填埋场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网格化管理信息传输设备还未到位,部分宣传牌未制作。
      (二)汉阴县:“气化工程”进展缓慢,6 台燃煤锅炉未拆改,1 家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制砖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县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严重影响全市减排监测体系执行率;未制定2016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方案未报送,月河(汉阴段)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未制定;50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汉阴县垃圾卫生填埋场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网格化管理未建立专项基金,未落实环保监督员补贴。
      (三)石泉县:未制定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2 个页岩砖厂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1 家餐饮业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未制定2016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方案未报送,城区江南污水处理厂未完工;32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未制作网格化管理宣传展板。
      (四)宁陕县:2 台燃煤锅炉未完成拆改;未制定 2016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方案未报送,城区管网扩建进度滞后,雨污分流不彻底,县城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存在安全隐患;39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宁陕县垃圾卫生填埋场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网格化管理信息传输系统尚未建立、宣传展板尚未制作。
      (五)紫阳县:6个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进展滞后;明华煤矿渣场综合整治进度缓慢;小米溪沟及田家湾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滞后,中省拨付的2080 万元资金至今未使用;13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网格化管理、河长制度未落到实处。
      (六)岚皋县:未制定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气化工程”进展缓慢,8 台燃煤锅炉未完成拆改;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同比减少9 万吨,大道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相对滞后;7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七)平利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同比减少 10 万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规范化建设滞后;天宝制药有限公司制药生产线设施拆除不彻底;24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县垃圾卫生填埋场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网格化监管职责和监管专项资金投入不到位。
      (八)镇坪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曝气池死泥现象严重,污泥处理不规范,在线监测设备老化;金州坝畜禽养殖场干清粪发酵场未按规范建设围挡和遮雨棚;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及水源地划分工作进度滞后,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2015 年11 月已拨付到位,目前还处于方案调整变更申请中,推进严重滞后;19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网格化管理专项资金未落实、信息化传输系统未建成。
      (九)旬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区存在污泥乱堆乱放现象;未按时完成新建管网、新建提升泵站任务,污水处理量同比减少30 万吨;旬阳县南沙沟铅锌矿区重金属等项目进展缓慢;5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网格化监管职责和监管专项资金投入不到位。
      (十)白河县:“气化工程”进展缓慢,珠江置业有限公司油烟净化装置未按期安装到位;畜禽养殖等企业环境保护手续不全,干清粪堆放场未建成;白石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和红石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迟缓;4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网格化监管职责和监管专项资金投入不到位。
      (十一)高新区:建民污水处理厂在线设施未安装;3台燃煤锅炉未拆除,2 家企业除尘脱硫设施和4 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设施未安装;10 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未完成;网格化管理专
    项经费未落实,宣传展板未制作。
      (十二)瀛湖生态旅游区:鸟岛、计生培训基地、瀛湖码头、 翠屏岛旅游区4 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期建成投运;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十三)恒口示范区:恒口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成投运;22家粘土砖厂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督查要求
      (一)认真梳理排查
      各县区和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存在问题,对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逐项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判,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案,集中力量,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抓好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 5 个省考重点减排项目全面完成;恒口污水处理厂要在9 月底前正式投运,旬阳、宁陕县污水处理厂要加快节污工程和管网扩容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紫阳县向阳镇、岚皋县四季镇等10 个镇级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力争9 月底全面建成投运;按照干清粪、雨污分流、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完成好大竹园镇七堰家园农业工贸有限公司等7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旬阳尧柏、平利金龙水泥企业脱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持续发挥减排效益;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继续做好黄标车、老旧车、燃煤锅炉和粘土砖厂的淘汰工作。
      2.认真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气化工程”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确保45 家燃煤锅炉和高速路、国道沿线39 家粘土砖厂拆改淘汰到位,保障20 家重点企业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34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建成投运;加强10 县区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 等空气质量指标信息,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3.加大汉江水质保护力度。启动 11 个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12 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完成月河、小米溪沟、南江河、红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防治工程,完成镇级饮用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建成汉江干流6 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4.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各种资源,落实专人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运行专项经费,9 月底前必须建成责权清晰、快捷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5.加大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力度。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严格落实“日报告、周汇报、半月通报”制度,确保10 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心城区和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垃圾卫生填埋场要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三)严格考核问责
      市政府对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对标、年终考核制度,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

      公文PDF原文:督办通报第二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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