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到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到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8日,9日,10日正常上班。 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9月27日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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