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关系,我市在全市展开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关系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管理干部工资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市纪委、组织、编办、监察、财政、人社六部门于5月份开始,联合开展工资转移清理工作,明确清理对象为全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因组织调整或经批准调动而未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调入后未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工作人员要求在限期内办理转移手续,并如实填写统计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对于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中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理工资关系转移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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