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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上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公开目录: 督查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16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21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十七期 公开日期: 2016-08-08 17:06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上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按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2016 年 6 月 5 日至 20 日,市政府派出 5 个督查组,对九县区上半年食品安全五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镇坪县因交通问题未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1.食品安全“ 两会” 精神落实情况。 大部分县区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石泉、岚皋县会议召开及时,工作部署到位,足额预算了食品监督抽检经费。汉滨区和旬阳、宁陕、汉阴县未按会议要求将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进展迟缓。
      2.2.食品安全网格化进展情况。 各县区制定下发了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岚皋、石泉、紫阳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了三级监管网络,其余县区网格体系基本停留在文件和墙上。
      3.3.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从现场抽查情况看,食品加工小作坊环境条件差、“一票通”未实施,农家乐、小餐饮卫生条件差、“三防”设施不到位、索证索票制度流于形式。部分镇办市场监管所日常监管不到位,工作断档。镇办食品安全快检工作除白河、岚皋县外,其他均未按要求开展,镇办无经费、无设备、无试剂的问题突出。
      4.4.“ 三小” 整治进展情况。 除平利、石泉、镇坪县“三小”许可换证工作基本达到要求外,其余县区严重滞后,没有达到省市要求,远远低于全省平均进度。除石泉县外,其余县区均未开展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
      5.5.农村聚餐登记备案落实情况。 白河、紫阳、岚皋、宁陕县落实较好,其余县区乡村厨师备案管理不到位,登记资料不完整,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宣传培训落实不到位。汉阴、旬阳县抽查的部分镇办未看到上半年备案资料。汉滨区及旬阳、汉阴县村协管员报酬未落实。
      二、存在问题
      1.1.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县区工作措施不实,保障不力,未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2.2.基层基础薄弱。 镇办监管所“缺人、缺经费、缺装备”,“四有两责”落实不到位。
      3.3.重点工作滞后。 网格化监管进展缓慢、“三小”整治工作滞后、食品监督抽检欠账大,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聚餐登记备案执行不到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较大。
      三、督查要求
      1.1.深化认识, 夯实责任。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后的运行问题,按照“权责对等、人才匹配、人事匹配”原则,尽快研究解决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不足、装备不齐、经费短缺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财、物保障,落实好“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要求。
      2.2.加快进度, 弥补欠账。 各县区务必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三小”整治和食品监督抽检、快检达到省市要求,务必在 2016年 11 月底前建成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网络并投入运行,市政府将组织考核验收。
      3.3.加强督查, 严格考核。 各县区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和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健全完善考核机制、社会共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保障。
      4.突出重点, 防范风险。 各县区要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抓好夏季食品安全,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餐饮单位、学校敬老院食堂、农家乐、小作坊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登记、技术指导、厨师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力度,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这个底线,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各县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公文PDF原文:督办通报第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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