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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14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25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5〕173 号 公开日期: 2016-04-24 15:3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安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50号),设立市商务局,为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落实中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全市国内贸易流通体系改革工作。
      (三)建立与境外商务机构、重点企业的联络机制,提供信息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中省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市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中省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市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监测全市外商投资环境,指导全市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受理并调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我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工作;承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核准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有关出国经贸展览和国外来安展览业务及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联络组织国内外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十五)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创建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 政办科(监察室)
      负责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 市场体系建设科
      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建议,建立健全相关预警、督查督办和评估考核体系;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负责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对内外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组织拟订促进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城市商业有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拟订拓宽农产品加工、销售渠道,改善农村商业设施,拉动农村消费等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连锁经营,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点等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和信用评价体系;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商贸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三) 对外贸易科
      牵头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促进扩大对外贸易政策措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轻工产品等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全市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和市场多元化工作,推动出口品牌建设;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指导全市赴境外参加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牵头负责对外贸易综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政策、规章和目录;组织实施加工贸易能力审批和核查;贯彻执行国家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规章,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实施初审或核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协调全市利用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核准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受理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有关工作;协调我市涉及世贸组织的有关事务;协调组织境内各类进出口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等贸易促进工作;负责我市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对我市各类企业“走出去”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市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业务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及外派劳务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协调指导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纪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
      五、其他事项
      (一) 管理市场运行管理办公室。 市场运行管理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监测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市场运行和调控方案,组织和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商品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部分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汽车、建材市场。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拟订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管理商贸服务管理办公室。 商贸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市内各类商圈及特色街区发展;承担全市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和家电服务业等传统服务行业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市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支持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指导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发展等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信息和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点等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联系商业联合会工作。
      (三) 管理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茧丝绸日常协调工作;贯彻执行中省有关茧丝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负责制定全市茧丝绸中长期发展规划,汇总编报全市茧丝绸行业统计报表;研究推进全市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全市茧丝绸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市鲜茧收购单位的资格审核、全市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整顿蚕茧流通秩序,规范鲜茧收购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有关茧丝绸行业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国家厂丝储备。
      (四) 管理贸促会办公室。 贸促会办公室为市商务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省贸促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贸界、商协会及有关国际经贸组织的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全市出国(境)经贸展览会和我市企业参加在境外举办的经贸展览会和国际展、博览会;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联络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充分发挥贸促会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拓宽对外合作领域;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贸促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 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关于食品、酒类和药品管理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关于物流业管理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定全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市交通局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及城市配送有关工作。
      (六) 指导外商协会、 商贸行业协会等社团工作
      六、附则
      (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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