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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劳务创业脱贫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1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17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6〕74号 公开日期: 2016-06-17 18:30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劳务创业脱贫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扶贫开发局制定的《安康市劳务创业脱贫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安康市劳务创业脱贫实施意见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扶贫开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2016〕1 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6〕18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劳务创业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系列帮扶手段,引导劳务创业脱贫一批,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增加收入,顺利实现全市脱贫目标。
      二、政策措施
      (一)实施技能培训扶贫,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1.充分发挥各项培训资源优势。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集中人社、教育、扶贫、农业、民政等部门技能培训项目资金,对贫困劳动力实施免费精准培训,达到市场需求岗位技能标准。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技师学院每年要开设特色产业培训班,对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以上致富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实现就业脱贫。
      2.适应市场需求分类实施培训。在严格培训师资、实训设施设备要求、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培训定点机构可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行政村开设培训点或培训班,引导企业在贫困县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对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3.特殊培训向贫困劳动力倾斜。组织优质技工教育资源院校,与贫困县区有入学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对接,实行定向招生,实施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在技工院校全日制学习的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年龄可放宽至25 岁。生源为贫困家庭子女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参加技工教育,可缩短学习时间,中级工班实行1年制培训计划,纳入就业技能培训管理范围,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4.大力开展各类特色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县区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群体,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独具特色的专项培训、实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激励引导贫困劳动力学技术、靠手艺、凭技能实现稳定脱贫。
      (二)发展劳务产业经济,引导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5.扎实做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落实对示范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经费奖励和对示范基地的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服务或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建立50 个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办和200 个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吸纳1 万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充分实现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6.提高有组织化劳务输出力度。支持紫阳修脚足浴、汉阴特色美食、旬阳建工等特色劳务品牌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劳务市场中的品牌效应。面向全市每年提供10 万以上优质就业岗位,对有外出务工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由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输送到用工单位。巩固和拓展省外、境外劳务市场,加强劳务输出对接协作,主动与安康籍农民工相对集中地建立协调联系机制,为跨地区劳务输出提供服务和指导。各县区可在农民工输入相对集中的城市设立服务办事机构,与输入地区建立用工合作关系,加大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跟踪服务和管理,推动劳务输出朝着组织化、有序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劳务输出协作对接所需的业务经费,从就业工作经费中列支。
      7.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主动性,对免费介绍登记失业贫困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 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人200 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各县区要加强与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力度,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充分运用他们的技术、管理和资源优势,实现我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各县区可根据劳务输出服务次数和服务质量为考核依据,委托有诚信、有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有偿服务合作,劳务合作所需的业务经费,从就业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贫困劳动力成功创业
      8.增强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市政府提出的“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鼓励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200 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创业的再给予每人800 元职业培训补贴。2017 年底前,各县区要全部建成具有融资、融智、融商功能的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承担本县区创业综合服务。支持各县区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到2017 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 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创业示范园区或孵化示范基地,解决困难劳动力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等突出问题。
      9.创业贷款资金支持创业。对于有创业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可以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个体的可享受10 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最高可享受50 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创新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开展信用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对经过认定的信用乡村推荐的创业人员免除反担保, 允许农村劳动力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
      10.组建大众创业专家团队。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专家支持安康扶贫事业,重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资源优势。各县区要积极组建大众创业专家团体,推荐专家对每个创业项目实行跟踪服务,逐步建立集“项目征集、项目展示、专家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创业指导工作机制,根据服务效果可从创业培训跟踪服务费中列支。
      11.扶持能人大户联动创业。 推行“能人大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或“能人大户+贫困户”产业精准扶贫模式,鼓励本地群众创业兴业、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外来人员投资兴业,鼓励能人大户通过合作、入股、劳务等方式流转土地、组建合作社、成立劳务组织,吸收、组织、带领贫困户增收脱贫。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给予不超过300 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2 年,按规定给予贴息。
      12.创新“创客+”新型创业模式。积极推行“创客+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或“创客+基地+贫困户”产业精准扶贫模式,统筹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搭建“创客”与贫困村贫困户合作平台,落实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创客到贫困村创业兴业,通过挖掘贫困村特色优势资源,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展销售市场,把贫困村发展成为大众创业的栖息地和万众创新的聚集区,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发展致富。
      (四)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为贫困劳动力服务水平
      13.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全市基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到2016 年底,全市各级镇(办事处)、社区(行政村)完成标准化基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基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地域、人群、网络全覆盖,不断提升“信息化人社”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14.建立就业创业监测网络。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为依托,在全市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农村贫困劳动力统计制度,全面掌握全市农村贫困劳动总量、转移就业创业情况等信息, 为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数据支撑。支持汉滨区大同镇元河村、紫阳县蒿坪镇王家河村、白河县城关镇牛角村、旬阳县白柳镇白桑园等四村重点开展全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按要求及时做好分析上报。
      15.就业信息与贫困户对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月至少举办1 次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活动,并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大招聘会频次。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要依托村镇集市举办贫困劳动力招聘活动。镇办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当面向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提供1 次以上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每个贫困村可聘请1 名就业信息员为贫困户家庭代办有关就业创业手续,宣传各项扶持政策,代理社保缴费等各项服务,传送各类就业信息。
      16.组织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广泛征集见习岗位信息,鼓励用人单位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聘用、临聘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毕业生,人社部门为用人单位提供每人每月1000 元的见习补贴,最长期限为6 个月,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7.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家庭毕业生。要对全市就业资金支付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全面摸底,腾退部分岗位重点解决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对象。各县区要积极开发符合毕业生实际的公益性岗位,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因学致贫家庭等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
      18.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推动脱贫攻坚。积极组织实施“百千万” 人才工程,充分用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振兴计划”、“特岗教育”、“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政策,积极搭建招聘对接平台,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使用管理、激励保障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基层锻炼计划和高级职称人员联系基层制度,通过服务基层,帮助解决问题,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服务基层期间取得的业绩将作为评选省、市级各类专家、教育名师、学术学科带头人等各类荣誉称号及分级进岗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全面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分类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力争到 2017 年底全市培育各行各业能工巧匠10000 名,并积极引导他们发挥传、帮、带作用,扶持引导各类人才在安康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建功立业。
      19.优化贫困劳动力社会保障服务。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根据中省规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好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继保,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确保养老金发放对象不漏一人、待遇不少一分,切实解决贫困户老有所养问题。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20.维护贫困劳动力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专项行动,依法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积极为安康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体面劳动、劳有所得。开辟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仲裁案件程序简化、快立快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落实减免缓案件受理费等司法救助措施。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建立劳务创业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人社的副秘书长,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每2 个月召集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切实将劳务创业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等指标,及时推进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脱贫台账。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及时获取建档立卡人口的准确数据资料,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基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全面精准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为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提供准确依据。
      (三)加强政策宣传。劳务创业脱贫一批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多角度、多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劳务创业脱贫的典型事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变观念,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实现脱贫致富。
      (四)严格组织考核。要充分利用好年度考核指挥棒,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各县区要将贫困户家庭就业创业纳入个人及单位年度考核项目,层层夯实帮扶责任。要将干部扶贫帮困任务列入各级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项目,作为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完成帮扶任务或未承担帮扶任务的干部,限制评优。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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