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实施“三个六”精准脱贫方略,坚决打赢攻坚战,体现在“八个到位”上。
完善思路,方向到位。2019年底摘掉贫困县的“帽子”,既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县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围绕实现这一目标,石泉县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三个五”精准扶贫的“升级版”,提出了“三个六”精准脱贫战略思路,做到“六个精准”,即对象精准、分类精准、措施精准、项目资金使用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精准;实施“六个一批”工程,即扶持“三业”(产业、创业、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教育扶持脱贫一批、医疗保障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政策兜底脱贫一批;健全“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村一个工作队、一村捆绑一批项目资金、一户一名干部包抓、一户一验收销号、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办法保障落实。
健全体系,责任到位。2015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大会,传达学习中、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并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印发了《石泉县2016—2019年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石发〔2016〕1号),明确了全县“六个一批”脱贫工程的具体任务,落实了每个工程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并对各镇“十三五”期间每年度要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与各县级领导、县级部门一把手、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驻村脱贫工作队队长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县上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总指挥长、县长为副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的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和综合协调、项目资金整合、信息宣传、督查考核、社会扶贫部五个工作部的主要领导分别由县级领导担任,并抽调精兵强将,进行集中办公。在各镇建立了由1名县级领导牵头,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的指挥体系,确保脱贫攻坚统一指挥、政令畅通、集中发力、决战决胜。
精准对象,帮扶到位。我们在全县遴选了15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级领导直接包抓特困村、重点村,部门领导牵头包抓一般贫困村,实行“不脱贫就追责,不脱贫就脱帽”,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按照“帮扶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的要求,成立了150支由部门或镇科级领导任队长,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任副队长,部门、镇、村组党员干部为成员的驻村脱贫工作队,采取“一人帮一户”或“一人帮多户”的办法,把主要力量下沉到贫困村这个主战场。坚持做到贫困群众不脱贫、帮包干部不脱钩。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保证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职驻村、常年驻村。同时,要求各派出单位积极与镇、村协调配合,为派驻干部提供了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落实交通、伙食补助,并按月发放200元/人的驻村工作补贴,有效解决了派驻干部的“后顾有忧”。
整合项目,资金到位。县财政将中省扶贫专项资金、本级新增财力的5%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压缩的“三公”经费归集起来,设立精准扶贫专户,强力推进扶贫工作。为确保各项脱贫措施得到落实,石泉县制定了专门的脱贫攻坚资金整合办法。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局根据此办法的内容及各村基础设施需求和贫困户人数,下达了《2016年度精准脱贫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为全县87个重点贫困村(撤并后74个)和76个一般贫困村下达项目资金总计9273.1万元。2016年度项目资金5987.1万元,基础设施3711万元,产业发展2276.1万元。其中用于重点贫困村4081.1万元,一般贫困村1906万元。同时,根据《安康市农村金融扶贫实施方案》要求,石泉县制定了《金融扶贫试点实施方案》,并配套印发了《石泉县精准扶贫贫困户贷款管理办法》,县上设立500万元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担保基金,严格实行“5321”贫困户贷款项目,年度安排1.5亿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平均每村100万元。目前,第一批239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村,1200余万元产业扶持贷款投放到户。
配套政策,保障到位。为有效推进脱贫攻坚进程,石泉县制订印发了《石泉县脱贫攻坚“六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石泉县贫困人口信息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石泉县贫困户精准脱贫“一户一销号”管理办法(暂行)》、《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暂行办法》、《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和《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出台了驻村工作队职责和工作制度、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财政脱贫资金使用管理等管理性文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别是加强了督查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执行“六个一律”问责规定,即: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脱贫任务的,镇党委书记、镇长一律免职,相关工作队长、驻村干部一律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被中省市明察暗访通报批评的,镇党委书记、镇长,工作队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驻村干部一律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脱贫资金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被群众大量投诉举报,工作不严不实,对全县脱贫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工作队每年奖励2万元,对表现突出的包联干部经济上重奖、职务上重用、树模上优先,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试点示范,引领到位。脱贫攻坚,“三业”富民是关键。县委、县政府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办法,从发展产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三方面入手,按照企业带动、合作社带动、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开发就业岗位、党支部引路、交钥匙配产业和培训强能扶智等方面,深入探索产业、创业、就业扶贫的10种模式,建设示范点16个,形成全县“三业”发展促脱贫的示范体系,并将根据示范效果给予10—20万元的奖补资金。县上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抓、项目所在镇一把手负责、业务部门对口帮扶”的示范点建设机制,将盯紧建设任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整合项目资金,集成各类政策强力推动,各示范点建设将在2016年底前陆续建成。各示范点建成后,将促助3000余户11000多人实现脱贫,还将形成“建成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良好脱贫攻坚效应。目前各个示范点推进有序、成效明显。
营造氛围,宣传到位。各镇利用固定标语、展板宣传,县开设“脱贫攻坚在路上”电视专栏、制作手机报和微信平台宣传,在党报党刊、工作简报上撰文宣传,印发《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指南》,开班专题培训班宣传,各工作队召开村组会、院落会,制定各具特色的政策性资料宣传,还利用利用义工联等社会扶贫平台宣传,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营造了宣传政策赢得支持,宣传典型助推工作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在县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件261件,印发政策性读本6000份,制作展板288块、标语416条,开展培训近千场次。
建强支部,服务到位。县委《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保障领导干部权责一致抓落实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制度和明察暗访机制的落实;“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有效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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