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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在石泉颁发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16-05-09 09:42 来源: 【字体:

  5月6日,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见证了历史性的一刻。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文为石泉县居民王友海颁发了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王文一行在石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窗口实地观摩指导,了解办公场所设置、办理程序及相关不动产情况,参观了数据中心机房、档案室等。她指出,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信息平台建设成功、系统运转正常。做到了三个第一:颁发安康市第一本证书、陕西省第一本通过系统平台发证、陕西第一个县建立标准化档案管理,取得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石泉县作为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试点县,根据“建强机构、配齐人员、保障履职”的要求,迎难而上,先行先试,特别是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建设了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权籍调查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划定了地籍区与地籍子区,不动产单元可自动编码,电子登记簿可自动生成,实现宗地图和房产图的制图和输出,形成了不动产数据中心的带图审批,并将综合监管纳入其中,可实现日常数据分析和效能监管,信息网络已接入国土资源政务专网,不动产产权证书完全通过登记平台发出。
  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实施后,将开启产权统一登记制度的新征程,结束土地、房产、林地等产权分散登记的历史。今后涉及到所有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将会统一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在试点过渡期间,有关部门颁发的原有证书,将继续有效。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陶柏林、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黄自新、石泉县政府县长周耀宜等出席本次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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