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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08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9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6〕48 号 公开日期: 2016-05-06 10:4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安康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确保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 2016 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关于印发 2015 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结果及 2016 年减排指标的函》(陕环函〔2016〕160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6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按照省环保厅下达我市 2016 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基数和指标,2016 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 2015 年削减 1.5%(净削减 516吨);氨氮排放总量比 2015 年削减 1.5%(净削减 68 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 2015 年削减 2%(净削减 292 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 2015 年削减 2%(净削减 200 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零增长。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县区(见附件 1)。
      二、2016 年污染减排及重点治理项目安排
      根据 2016 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测,预计 2016 年全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 1032 吨、136 吨、584 吨、400 吨、56 吨。新增量与净削减量相加,今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削减任务分别为 1548 吨、204 吨、876 吨、600 吨、56 吨。为完成减排目标任务,需要实施以下 213个重点项目。
      1.1.重点减排项目 94 个。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和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项目,筛选确定了污水处理厂项目 20 个(其中省考项目 4 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7 个、结构调整项目49 个(其中省考项目 1 个)、水泥烟气脱硝项目 2 个、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项目 1 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 15 个。通过实施以上 94 个项目,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 1800 吨、205 吨、879 吨、897 吨、65 吨(详见附件 2)。
      2.2.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执行率考核项目 10 个。 今年我市有8 家污水处理厂和 2 家重金属企业列入国控重点企业,这 10 家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详见附件 3)。
      3.3.其他重点污染治理项目 109 个。 根据今年全市重点污染治理目标任务,筛选确定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10 个、生态创建项目 10 个、水污染防治项目 38 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 7 个、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施企业 17 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10个、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17 个(详见附件4)。
      三、减排措施及保障
      1.1.切实抓好重点减排项目项目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 5 个县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增容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完成恒口示范区、高新区建民污水处理厂和汉滨区五里、旬阳县蜀河、白河县茅坪等一批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安康中心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 89%、82%。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力度,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家园农工贸有限公司、紫阳鑫昌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落实干清粪、雨污分流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切实控制农村面源污染隐患和风险。集中抓好瀛湖镇、新坝镇、双龙镇等 17 个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确保瀛湖库区水质安全。加强安康尧柏、陕西金龙水泥等重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持续发挥减排效益。完成旬阳铅锌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白河县白石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 7 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2.2.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继续开展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空间。加大对石泉县民生建材有限公司的水泥立窑生产线、岚皋县诚昌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碳化硅生产线、平利县天宝制药有限公司的制药生产线、旬阳县科威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水解物生产线、汉滨区奠安建材厂等 26 家落后产能企业检查督办力度,依法强制关闭,防止死灰复燃。加快“气化安康”工程进度,拆除改造燃煤小锅炉 26 台。认真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及管理工作,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落实区域限行政策,完成 1266 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3.3.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努力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过快增长。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重点对黄姜皂素、冒黑烟企业、“两厂(场)”、重金属以及工业园区进行环境保护大检查,防范环境风险。继续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污及设施运行情况,按期完成 17 家重点企业在线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项目。对 10 家国控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在线设施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 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 80%以上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 95%以上。
      4.4.加大督办考核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安康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试 行 )》, 各司其职 , 各负其责 ,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区政府将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市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加大环境监测、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市考核办负责将污染减排任务列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和锅炉资金补贴政策;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有关经济发展指标数据,为核算全市新增排污量提供支持;市发改、农业、住建、水利、工信、公安、国土等部门要依据部
    门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减排工作任务。
      市政府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制度,对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进度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
      附件:1.2016 年各县区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表;
         2.2016 年全市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计划表;
         3.2016 年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表;
         4.2016 年市政府下达的其他污染治理项目表。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6〕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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