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旬阳县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夯实责任。县食安办、公安局、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农村 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联合行动,按照“四有两责”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管理、坚持全程监管、坚持信息公开,按照各自职 责,采取联合执法,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环节、全方位、全链条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扎实整治,净化环境。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净流”及“扫雷”行动和打击 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以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和学校食堂、 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查重处私屠滥宰、畜禽肉类注水、非 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两超一非”以及侵权、假冒、仿冒知名商标名称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黑工厂”、“黑窝点”、 “黑作坊”,进一步规范、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三是排查隐患,全程监管。将农村集市等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对小作坊、小 餐饮及摊贩的管理,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民俗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农产品主产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 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加大严管力度,建立食品去向可查、来源可溯、责任可追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 测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宣教,保障安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通过张贴公告、滚动播出、印发宣传单 等形式,广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在网站等新型媒体编发《旬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注意事项》,从集体聚餐环境和设 施、乡村厨师和帮厨人员卫生要求、食品及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及食物中毒处理七个方面做出安全提醒,积极引导广大农村集体聚餐 举办者和操作人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农村集体聚餐规范操作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
五是严格考核,督查追责。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县对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重大食品安全事 件和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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