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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警支队部署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4-20 08:50 来源:市交警支队 字号: 打印

      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和交警总队一系列会议精神,4月15日,交警支队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4月13日,省交警总队召开了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做出了部署。总队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交警支队立即召开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将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为二季度全市交警部门的中心工作,成立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组长、责任组长以及各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迅速制定了全市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督导检查方案。4月15日上午,支队专门召开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全面部署启动整治工作,做到了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快、工作方案制定快和动员部署快。
      按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公安机关将从4月中旬开始,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任务是围绕源头、高速、农村三个主要战场,突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清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支队要求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治行动同推动支队重点工作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二季度全市中心工作,同年初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将专项整治行动同“五一节”和第16届汉江龙舟节安保工作相结合,确保两个重要节庆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绝对安全;三是将专项整治行动同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将专项行动列入二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四是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作为检验“两学一做”活动效果的重要指标,做到专项行动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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