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04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21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6〕65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3-30 17:08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鲍永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责任组长:何邦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副 组 长:王龙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
王凯俊 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屈善社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张 涛 市金融办主任
王彦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仕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自新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段平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鲁延柱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刑新满 市林业局副局长
汪 卫 市国税局副局长
蔡 军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杨克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屈 波 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天武 安康银监分局副局长
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王凯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屈波同志兼任。指导小组成员若遇人事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6〕65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