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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自来水价元月开始上调

作者:张乔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体:

近日,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获悉,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上调,这次调整水价是在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省物价局批准,市政府研究同意的。
  据了解,这次水价调核,我市严格按照中央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各类自来水用户最终销售价格调整情况是: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每吨1.70元调整到2.05元;工业用水由现行每吨1.75元调整到2.8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每吨1.90元调整到3.00元;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每吨2.55元调整到4.50元;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每吨3.90元调整到6.00 元。
  在调整水价过程中,政府充分考虑了城市低保户的困难,为了使城区低保户在水价调整后生活不受影响,将采取“水价不变,优惠水量’的办法,实施优惠,优惠对象以享受政府发放的城市低保领取证为依据,低保户脱贫后,不再领取低保金的同时,优惠随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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