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6-91826 发布日期 2016-03-09 11:09
来源 安康市公安局
内容概述 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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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安康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几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安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ankang.gov.cn/查阅)。
  一、概述
  2015年,安康市公安局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和热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确保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一)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安康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上,紧扣服务民生中心,重点发布公安机关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服务办事指南和公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信息。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一是狠抓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准确界定应主动公开警务内容,严把审核程序关口,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在日常信息审核发布中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注重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程序,坚持上网信息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信息发布的责任人,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程序完善、全面及时。二是以考核有效调动部门工作积极性。坚持按季度发布《相关网站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同时,在市公安局公安网网站中,在首页设立专门栏目,按月对各部门、各县区门户网站投稿及采用情况进行排名,实时公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三是通过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网民关注焦点。工作中,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公众为目标,在受理网民留言过程中,做好网民留言答复意见的积累工作,提高办公室直接回复比例。同时,选择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安工作常见问题和热点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警种跟进研究、线下落实、及时反馈,并由门户网站工作人员进行聚合整理,作为专项警务信息公开内容发布。
  (二)拓展渠道,不断提升和优化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大力规范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主渠道作用。自2014年安康市公安局新版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以来,警务资讯、政务公开、警民互动、网上办事、警营文化等板块高效运行,维护更新了警务信息公开规定、指南、目录和年报等栏目信息,梳理明确了100余项办事指南、40余项表格下载、20余项便民查询服务,分别设置了按照部门分类的服务栏目、按照用户对象分类的服务栏目、按照应用主题分类的服务栏目,开设了局长信箱、网上办事、警民互动等互动交流栏目,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全市公安机关180部便民服务电话;设置专栏公开2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联系电话,提供表格下载;对所有服务事项进行分类集中展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咨询、投诉、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警民互动栏目网民留言,解答网民提问,并针对提问较多的焦点问题,定期整理发布“热点问题汇编”,供网民参考。
  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积极推进网络问政。安康市公安局政务微博“@安康警务、@安康公安”自2012年11月正式上线以来,在新浪、腾讯等微博平台上已经拥有粉丝11万余人。2015年,按照省公安厅节假日微博值守播报的工作要求,@安康警务政务微博建立节假日为民服务长效机制,长假期间重点发布道路通行状况、旅游景区治安动态等假日服务信息,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一年来,共组织全市性公安重大会议活动微博直播和主题发布活动15次;节假日期间微博值守实时播报服务信息8次;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安康警务政务微博受到各级领导高度评价和广大网民的一致好评,@安康警务政务微博在全省公安系统位列第4名。
  (三)多措并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为有效推进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安康市公安局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一是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安康市公安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县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窗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实效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实行量化考评,坚持实考实评创佳评差。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安康市公安局对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的诉求,坚持走访回访制度。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各界群众评议警务公开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作出答复,确保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注重工作有机结合。为了扩大信息公开效果,市公安局坚持重大警务宣传活动传统渠道与网站微博统一部署、统一调度、良性互动。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征集民意、掌握民情,了解公众关注焦点,并根据回馈信息调整发布策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收到良好效果。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警务公开信息2600条,通过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受理网民提问531条,回复519条。@安康警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899条,典型案例、专项行动、公安要闻、预警信息等类信息1266余条,便民服务信息874余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21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7类44项便民利民措施。局领导参加是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1次,并就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在线解答。
  各县区公安机关着力拓展警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实现了警务公开最大化、警民互动一键化,服务群众高效化。岚皋县公安局倾情打造“民生警务平台”,该局加大“硬软件”建设投入,筹资7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民生警务平台”,确立了“岚皋民生警务平台”建设项目。通过组织刑侦、治安、交警、国保(出入境)、法制、政工、消防、110报警服务台等部门以及移动、电信、联通等网络和软件服务商召开需求分析会,完成了“岚皋民生警务平台”总体需求分析,初步确立了平台的服务功能和硬软件建设规划。县局筹集资金近70万元,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平台定制开发项目,购买了平台运行服务器,在机关、办证大厅、刑侦窗口单位、各派出所、警务室等窗口部门共开通了30余条专用互联网、购置互联网电脑30余台,安装了13台终端触摸屏。
  局机关各部门各警种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普及公开了一大批服务办事指南和便民利民措施。市公安局及时召开了“7类44项便民利民措施新闻发布会”、“破小案、暖民心”发还仪式等多项宣传活动;在出入境管理方面,按照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境入境管理法集中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组织各层级新法宣传活动12场次,推出展版60块,现场为群众发放宣传单1.5万余张,受宣传群众接近10万。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协调省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禁毒工作86次;组织全市开展各类大型宣传活动86场次,设宣传点3000个,悬挂、张贴禁毒横幅、标语2万条(张),制作展出禁毒宣传展板1万余块,播放禁毒宣传片、禁毒电影120余场(次),散发禁毒宣传资料18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消防安全宣传方面,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相继开展了大型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1320场次,举办消防知识讲座133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2多万份。新增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150余个,设置宣传橱窗3920多处,80万手机用户接收到消防安全知识提示。全市多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均安排了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工作发展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存在界定不清,心存顾虑的情况。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对工作人员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仍待提高。三是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指导力度相对不足。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继续加强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换位思考真诚、平等开展警民沟通互动,着重发布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大实际工作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安机关实实在在的优质服务。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中段,邮编:725000,电话:0915-3237000,传真:0915-3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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