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陕政函〔2015〕181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有效促进社会监管,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将我市涉企收费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陕政函〔2015〕181号)网址链接如下:http://www.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zcwj/nszfwj/szh/202208/t20220808_2241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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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