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调整
调整时保持原规划的布局形态和道路结构,为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在满足规定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下,将一期规划的低层自建户调整为多层单元楼,并将二期的临街商业和公共建筑面积减少,在满足建筑总容量(容积率为2.2)的要求下,总建筑面积增加了2877.2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增加5485.93平方米,公建建筑减少2608.73平方米,其余均保留原规划不动。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总用地面积:3.36公顷
其中 发展备用地面积:0.15公顷
建设用地面积:3.21公顷
2、规划总建筑面积:77718.14平方米
其中 居住建筑面积:69683.20平方米
公建建筑面积:1034.94平方米
底下建筑面积:7000.00平方米
3、绿化面积:10013.12平方米
4、建筑基地面积:7766.57平方米
5、建筑密度:23.39%
6、绿地率:31.19%
7、容积率:2.20
8、规划总户数:662户,总人口:2118人(3.2人/户)
9、总停车位:281个(其中地面:81个,底下: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