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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鲍永能同志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 公开目录: 安政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400-2015-037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11日
    文号 安政通报第七十八期 公开日期: 2015-11-11 14:11
    有效性 有效

    鲍永能同志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

    (2015 年10 月20 日)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不动产领导小组会议,主要是研究我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速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昨天,柏林同志组织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个方案进行了研讨,刚才,坤波同志对我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对我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方案进行了介绍,同志们也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大家都讲得很好。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紧迫感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机制,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深刻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我国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多个部门,由于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很容易产生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现象以及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等问题,进而引发一些矛盾和纠纷,不仅降低了行政效率,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造成了大量行政资源的浪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通过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等措施,不但有利于企业和群众更方便地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更能够提高登记质量,进一步明确不动产权利的归属和内容,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更好的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解决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相互交叉、信息分散隔阻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政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产权信息,科学制定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产业、财税、土地、房产等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准确把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007 年出台的《物权法》就明确提出要对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4 年12 月颁布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已先后3 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今年, 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年内要全面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机构建设。省委、省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8 月21 日上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明确提出市级9 月底前、县级年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8 月31 日下午,娄省长主持省政府今年第三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加快职责和机构整合,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为实施不动产登记做好充分准备。9 月18 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全省推进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提出了市级9 月底前、县级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的时间要求。大家一定要站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清醒认识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面临的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3 月,市政府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4 月10 日,徐市长、邹市长专题调研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4 月中旬,市国土局、市编委办到四川泸州市(国家试点市)和汉中市(陕西省试点市)进行了考察学习。8 月,市国土局与市编委办初步提出了我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置建议方案。10 月上旬,市国土局再次到汉中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后,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也就是我们今天研究审议的这个机构设置方案,并初步提出了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及划转移交工作建议方案,对机构设置方案审议通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挂牌办公前的各项具体工作提出了意见。从总体上来看,我市不动产登记前期工作做的还是很好的,但整体工作在全省相对滞后,尤其是县级层面的工作推进十分缓慢,与中、省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横向对比,全省其他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节奏明显加快,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处在全省相对靠后位次。现在距中省规定的时限要求已十分紧迫,大家务必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全力以赴推动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一)及时完成职责机构整合。不动产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市、县两级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主体,我们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的职责整合。市编办要立即牵头负责组织好对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方案的修改完善,为近期将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和编委会审议方案做好充分准备。在这里,我要强调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将原先分散的不动产登记整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登记体系。大家必须要摸清本单位的具体职责、人员编制、身份类别、岗位数量等,务必做到心中有数,这也是准确无误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基础。二是全市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要坚持分步推进原则,在当前全市不动产登记分散登记的现状下,国土、住建两部门的登记发证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整合难度相对较小,按上级要求必须先行整合;而林业部门负责的林权登记和农业部门负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目前实现统一登记的条件还不成熟,可按照中、省规定的过渡期及限定时间为限,逐步统一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这既不违反上级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也可以有效降低工作难度。
      (二)统筹做好有关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方案通过市委常委会和编委会审议后,要立即开展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机构筹建及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市国土局已经起草了市本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及划转移交工作建议方案,对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及有关人员划转、预算管理、财务移交、办公地点及房屋产权移交、办公设备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方式、时限都作了安排,明确了划转移交的实施步骤,对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了划分。市编办要牵头负责做好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挂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我强调一点,各相关单位务必要认真做好划转移交前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在划转移交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要充分沟通,协商解决,决不能出现“撂挑子”等待“一揽子”划转移交的情况,更不能因此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度。
      (三)积极推动发证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量大、业务繁琐,必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流程再造。市国土局作为责任部门,要按照起点高、标准严、功能实的原则,尽快研究建立满足多个部门及各县需求的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提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力争早日实现不动产登记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要通过数据加密、权限设定、异地备份等措施, 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工作。其他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为房产、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逐步统一登记扫清技术障碍。
      (四)健全完善有关配套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将现有各种登记职责及程序简单的拼接,而是按照科学管理、方便群众、稳定连续的原则,将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存档、查询等多项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的过程。市国土局要尽快牵头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调研、起草工作。尤其是流程管理、技术规程及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尽早着手,为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外挂牌办理业务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为各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五)统筹推进县级有关工作。按照中、省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时间要求,中省要求市级层面9 月份挂牌开始工作,县级层面11 月底以前完成,现在我们必须同步推进,12 月底前,县级层面也要全面完成职责整合,这是硬任务,我们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确保县级层面能够按时完成职责整合任务。
      三、统筹协调,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实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强力推进,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一)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政策性、技 术性、专业性都比较强,不是哪一个部门就能做到的,需要各部门、县(区)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要强化部门协同,涉及到的机构编制、财政、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必和全局性,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二)切实加强督查指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各个时限和具体任务,中省都有明确要求。市国土局、编办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做好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各县(区)工作的指导力度,要加强工作情况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好,督促各县(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按时限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和中省对于不动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和指示精神,充分借鉴和汲取汉中等试点市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深刻认识这项改革是中央的要求、省里的部署,做好这项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要主动作为,努力按期完成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同志们,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产权保障。

      公文PDF原文:安政通报第七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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