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重大项目信息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5-03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5〕112 号 公开日期: 2015-08-31 16:29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方案

      为构建统一、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 号)要求,结合安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2015 年7 月3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中、省决策部署,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阳光交易、多头监管、制度约束、责任追究”的原则,整合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组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优质服务,着力构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统一协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机制。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按照市政府2015 年第八次常务会议精神,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鲍永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安中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龙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福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伍文 市编委办主任
          唐 军 市发改委主任
          马 勇 市财政局局长
          陈伦宝 市人社局局长
          廖坤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石昌林 市规划局局长
          杨克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功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小年 市公产局副局长
          刘明泰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鲁延福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刘福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职能整合、效能督查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的沟通衔接和督促协调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1.负责协调长安银行安康分行,落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场地。(牵头人:王龙军,责任单位:市公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负责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方案。(牵头人: 刘福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3.负责组织实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布局设计、装修及电子交易系统等软硬件建设。(牵头人:刘福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4.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制度,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部门意见建议,组织相关单位搬迁进场。(牵头人:刘福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职能整合组:
      1.负责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方案,做好相关单位人员的宣传解释和安置工作。(牵头人:陈伍文,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社局)
      2.负责清理涉公交易职能职责,制定《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目录》。(牵头人:陈伍文,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公产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效能督查组:
      负责督促检查筹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牵头人:王安中,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
      四、交易事项
      承担市级各部门涉公交易事项,具体范围包括:
      (一)工程建设类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建筑、水利、交通、桥梁、市政、园林绿化、信息、供水、供热、供气、管道线路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二)政府采购类项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 用财政性资金或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政府投资工程及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类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包括司法裁定用于债务清偿等需要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
      (四)国有及国有控股产权交易类项目:行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产权转让。
      (五)国家战略储备类项目:国有粮食、油料等涉及重大民 生物资的采购。
      (六)文化、广告传媒及版权类项目:文化、体育、教育、 卫生、会展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或专营性项目,包括文体(会展) 活动冠名权、特许性经营场所经营权和文字、美术、摄影、音乐、影视、动漫、游戏、设计、艺术及软件等版权许可使用和转让,以及版权有关权益的交易。
      (七)经营性的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类项目: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及垃圾处理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权、公用设施冠名权、户外广告设置权、道路客运线路和出租汽车营运权等。
      (八)非经营性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类项目:包括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的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
      (九)市(区)级司法机关涉诉国有资产或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资产的处置。
      (十)其他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行政资产衍生的开发权、经营权、使用权、冠名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其他需要政府重点监管的公共权益与服务的交易业务。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 年 8 月底前)。制定印发筹建工作方案和机构编制方案,成立筹建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召开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任务,夯实责任。落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场地,启动电子交易系统研发和交易场所规划设计,做好相关整合单位人员的宣传解释和组织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1月底前)。组织实施交易场 所和电子交易系统建设,采购相关办公设备并完成安装。按照“两报两审”的方式全面清理市级涉公交易事项,编制《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目录》并对外公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相关配套制度,落实进场交易事项。
      (三)调试运行阶段(2015年12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挂牌运行,人员、设备全部到位,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逐步进场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方方面面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筹建工作顺利推进。各组牵头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领本组人员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本组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作。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责,做好工作部署,对现有涉公交易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已不适用的规章制度要及时修改完善,抓紧制定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和高效运行。
      (三)狠抓落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管理、运行的督促检查,定期跟踪问效,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市财政局要依照建设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做好筹建经费保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要迅速抽调筹建办工作人员,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投入筹建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5〕112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